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技术转移中心管理制度
日期:2020-08-10 14:56:07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698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强产学研的结合,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技术转移中心是学院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技术转移中心,有利于推进学院的教学科研体制改革,发挥学院技术开发优势,挖掘人才潜力,促进科研与产业的结合,提高学院形象,增强学院自我发展能力。
2.技术转移中心要为教学,科研服务,重点发展有我校专业优势的科研产业,努力改造传统产业,积极兴办服务产业。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学院对技术转移中心实行直接管理,其办公设在科技处。
2.技术转移中心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行使以下职责:
(1)坚持与企业长期合作,实现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双丰收;
(2)充分整合校内资源,架设校企合作的桥梁;
(3)加强中式基地建设,解决技术转移中的“放大”瓶颈;
(4)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才优势,建立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合理机制;
(5)探索解决作为技术创新与知识应用主体的社会企业缺乏技术创新和吸纳科技成果能力与动力的途径;
(6)建立将高职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二次孵化为成熟技术、成熟产业的科学方法,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
                            第三章 财务管理
1.技术转移中心将着手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向专业化管理转型,增强指导、服务、协调、监督等职能。
2.不断完善年度财务预算制度,逐步规范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评价等环节的程序,通过建立完善内部预算监控体制,加强对预算重要环节重点监管,提高财务预算执行的质量。财务预算制度执行情况(已审计后的财务数据为准),将作为年度奖惩以及任免的依据之一。
                           第四章 人事管理
1.对技术转移中心的学院正式职工,一律纳入学院编制,由科技处协助学院人事处归口管理,技术转移中心对其所属职工进行直接管理。
2.技术转移中心的学院正式职工在政治、生活、福利等方面的待遇与校内其他部门的同类人员同等对待。
                            第五章 资产管理
    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做好清产核资工作,按学院要求设置必要的物资帐卡,对每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详细登记其名称、规格、型号、技术特点、附件、数量、价格、使用年限、存放地点等,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调入与调出、转移和报废,并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六章 考核和激励机制
    首先应健全考核控制,重视执行和落实。要建立公正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保证控制体系的可信有效。操作的重心在与公正和兑现,否则会因为失信带来整个体系的失效。应完善相关制度。在实际考核重要更为注重量化指标的兑现,根据考核结果,付之于与相应的奖惩,起到对员工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可以采用工资与利润挂钩、年薪制、参与利润分配以及配套的长期报酬政策。
    对于由技术转移中心专职工作人员牵头达成的合同,经学院和项目负责人同意,把项目实际到账金额的3%作为技术转移中心的发展基金,其中1%可以作为聘用的非事业单位编制员工的奖励;对于事业单位编制的员工视分中心业绩给与奖励。
   其次,除了用货币进行激励外,还可以晋升、提拔等组织性激励,从而可弥补单一的货币激励机制的缺陷。
    本办法由技术转移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技术转移中心
                               二○一五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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